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乡建
二 、关于两江新区、编制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建筑节能建筑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绿色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 ,重庆知
市城设委实施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市城设委实施电 话 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市城设委实施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市城设委实施邮 编 :400014
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乡建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关于高新区 、编制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建筑节能建筑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。应包括主要目标、绿色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。重庆知其中,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目标任务均值。经开区、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万盛经开区 、三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,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基本原则 、规划目标、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指导思想 、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
